本网讯(通讯员 周慧萱)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由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方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径河街道办事处、东山街道办事处及国网武汉市东西湖区供电公司共计16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以“看得见的法治”筑牢廉洁防线。
被告人孙某某(原系辖区内某高科技企业采购部员工)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相关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为被告人方某某所负责公司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被告人方某某给予的项目利润分成共计四十余万元。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公诉人结合案件情况,准确把握庭审节奏,紧扣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晰有力地讯问被告人,全面客观地举证质证,并就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量刑等进行充分阐述,向法庭及旁听人员完整呈现了案件全貌,揭露了两名被告人“权钱交易”的全过程。庭审是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案例是鲜活的“廉洁教科书”。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还紧密结合案件特点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了两名被告人犯罪行为对企业健康发展、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危害,让在场旁听人员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沉重代价,提醒大家要以案为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参与、不纵容任何“权钱交易”,做廉洁自律的践行者、监督者。
此次公开庭审是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推进“保护科技创新”专项行动的有力举措,取得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力度,为护航经济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