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程頔)为凝聚共识、协作铸力,提高毒品案件质效,2024年4月30日,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联合东西湖区公安分局、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工作联席会,进一步细化高效办理涉毒刑事案件落实举措,探讨破解司法实践难题。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罡,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亮,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林诗俊、法制大队大队长温维政,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姜树山出席会议。区法院毒品案件承办人、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廖咏主持会议。
会上,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王辉璇解读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在办理涉企、涉毒刑事案件中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通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在办理毒品案件中深化协作配合、强化监督制约的实施意见》。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毛欣从毒品案件办理中毒品代购、无实物毒品犯罪、依托咪酯含量鉴定、犯意引诱、案件管辖、案件侦查中存在的问题六个方面提出意见,参会人员围绕上述问题及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展开了讨论。
公检法三方结合文件精神,对涉毒刑事案件办理监督重点、协作事项展开讨论,就涉毒案件案件管辖、全链条打击、一案双查打击洗钱犯罪等问题深入探讨交流。
温维政:认同检察院对毒品代购等问题的意见,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昆明会议纪要》,严格把握毒品代购的认定问题,进一步规范证据收集程序,打击毒品犯罪。
姜树山:一是在大力打击毒品犯罪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要注重客观证据的收集,提高证据的指控力度。二是要注重对涉毒案件涉案财产的处置,追缴违法所得、犯罪工具,注意扩线侦查。三是要加大对涉毒案件自洗钱的打击力度,准确定罪量刑。
林诗俊副局长表示,感谢检、法两家对公安禁毒工作的支持。会商机制对于公安机关提高证据意识和规范取证行为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邀请检察官对基层办案民警开展轮训。
王亮副检察长表示,公、检、法三家在毒品案件从严打击上已形成共识,为加强协作配合,检察机关将协调有关部门在公安机关禁毒大队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络站,建立检警毒品协同办案衔接平台,并根据检察机关需要,及时提供案件材料及案件线索等相关材料。
周罡检察长指出,一是公、检、法三家应统一辖区内毒品办理标准规范,确保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环节对事实和证据的认定标准一致,形成共识;二是公、检、法三家要加强联合培训,强化对基层办案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到全员培训、长期培训、反复培训;三是要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从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着手,避免涉毒人员被立案侦查或被判处刑罚后仍然继续进行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