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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 | 一场“家门口”的检察听证会

【字号:    】        时间:2024-08-23      


       本网讯(通讯员 郑国巍)今年8月中旬,东西湖区将军路街道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邓某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了位于“家门口”的武汉客厅检察服务站。
       邓某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间在将军路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期限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12月24日)。作为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因公司业务需要,邓某需要在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每周出差前往湖北荆州当地公司,对公司的产品进行推广,完成销售指标。为了解决外出经营难题,邓某前往了家门口的检察服务站询问情况。他对检察服务站的检察官说道:“听了上次的专题'巍课堂'后,我感觉自己符合经常跨市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已经提出了申请,但担心不被批准,所以来具体问问。”依托该检察服务站,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了解了邓某的情况,核实了邓某的业务范围及经常跨市县外出的必要性,于8月16日就社区矫正对象邓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查案件在检察服务站举行了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社区矫正检察官介绍邓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案件基本情况,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及理由,并对“检察护企”专项工进行了专门介绍。将军路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了其入矫以来的表现情况,社区矫正局对其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核实了其申请外出的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违反规定的相关后果。社区矫正对象邓某对检察院和司法局的工作表示感谢,表态将珍惜此次的宝贵机会并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其担保人也表态将加强教育,督促其遵守规定,努力为企业和辖区经济作贡献。三位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评议,认为对邓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予以审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检察护企”精神,也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建议对社区矫正对象邓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予以批准的监督意见。
       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驻临空港武汉客厅服务业集聚区检察服务站成立以来,致力于将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完善纠纷矛盾一站式化解机制、助力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此次“家门口”的听证会便是一次生动实践。下一步,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服务站便利性优势,选取代表性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并根据街道、社区商会等需求实际,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救济等各项法律服务,助力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真正发挥检察服务站的最大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