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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1月至11月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公开

【字号:    】        时间:2022-04-26      

 
        2021年1月至11月,东西湖区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严厉打击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各项活动,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并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抓手,全面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完善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将未成年人检察治理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稳步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1月至11月未成年人检察主要检察业务数据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主要办案数据
       (一)刑事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工作。2021年1月至11月,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件66人,批捕12人,不捕11人,起诉12人,不诉17人,附条件不诉7人。
       2.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工作。2021年1月至11月,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性侵、遗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侵犯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案件22件22人,批捕12人,起诉12人。
       3.特殊制度落实工作。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2021年1月至11月,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共对11名未成年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辩护;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社会调查35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70人次;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4人。
       4.检察建议工作。 2021年1月至11月,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辖区宾馆、酒店违法接待未成年人、娱乐场所违法招用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问题突出,向区公安分局制发《检察建议》2份。
       5.针对2017年以来办结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共66人开展专项梳理再回头,督促公安机关对封存情况予以专项检查,推动该项常态有效落实。

       (二)刑事执行检察
2021年1月至11月,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人,对6人变更强制措施;针对看守所将两名未成年人犯与成年犯混管、混押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排查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9人。
       
       (三)民事检察
  2021年1月至11月,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民事检察工作,督促民政部门提起撤销侵害人监护资格诉讼,办理撤销监护权支持起诉案件1件。支持起诉意见获法院采纳。

       (四)公益诉讼检察
       2021年1月至11月,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就烟草销售、娱乐场所、个人信息保护、“三无”及有毒有害儿童玩具等涉未重点领域公益诉讼立案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

       二、未成年人检察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情况。
       1.普法宣传工作情况。
2021年1月至11月,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校园欺凌、防性侵、未保法为主题深入中小学、社区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共计4场次,结合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新修订的未保法策划推出短视频、漫画、真人剧等形式的普法微剧场共计8期。

       2.长效机制工作情况。
       (1)2021年8月2日,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与区烟草专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会签《关于联合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的通告》。2021年8月31日,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对辖区中小学周边烟草销售情况开展联合检查。
       (2)联合妇联、关工委在泾河街长墩堤社区成立“向日葵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清单。针对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团辅课、志愿者公益服务等活动4场次。